静置常压焊接热塑性塑料储罐(槽)
制造、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安装
9.1制造
9.1.1储罐的制造应符合本标准及设计图样要求。
9.1.2储罐制造厂应按EN13067的有关要求对焊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焊接应由经考核合格的焊工承担。焊接时应遵守焊接工艺规程。
9.1.3焊接宜在环境温度为10℃~30℃之间的室内进行;如无有效防护措施,不得在雨、雪及刮风的环境下施焊。
9.1.4焊缝结构及形式参见附录B。
9.1.5焊缝对口错边量不应大于小对接板厚度的10%,且不大于2mm。
9.1.6接管法兰的螺栓孔应对称地分布在筒体轴线的两侧,跨中布置,见图43,有特殊要求应在设计图样中注明。
9.2检验
9.2.1所有用于制造储罐的材料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各项指标均应符合本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9.2.2所有用于制造储罐的材料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复验:
- 设计图样要求复验的;
- 用户要求复验的;
- 材料质量证明书中有缺项的;
- 制造单位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或对材料的性能和成分有怀疑或有疑问的。
9.2.3下料时检查划线尺寸符合图样要求。
9.2.4检查焊接坡口尺寸和角焊缝高度、对接焊缝错边量。
9.2.5检查焊缝外观,焊缝表面应光滑、均匀,无裂纹、无咬边及边缘不饱满现象。
9.2.6储罐制成后规格尺寸符合图样要求,整体美观、焊缝均匀。
9.2.7盛水试验,将储罐内盛满水,静置24小时,储罐不应发生变形和泄漏。
9.3标志
标牌应固定在储罐醒目且便于观察的位置上,标牌的固定不得削弱储罐强度,标示的内容应包括如下信息:
a) 产品名称;
b) 生产编号;
c) 制造单位名称;
d) 材质;
e) 有效容积;
f) 工作温度;
g) 制造日期;
h) 标准编号;
i) 净重。
9.4包装、装车、运输和安装
储罐的包装、装车、运输及安装参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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